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0个专业,每个专业设若干科目(详见附件1),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15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考试管理模式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名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报名条件

  符合人发〔2002〕111号文件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报名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他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增报专业的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成绩合格证明。

  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于2017年4月1日前受到处理且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

  考生按如下流程完成报名:

  (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于7月11日9:00至7月22日17:0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选择相应考试、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在“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后,考生个人和省人事考试院均无权进行修改,请考生谨慎操作。考生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二)资格审核

  全省实行考前资格审核。已取得档案号的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直接进入缴费环节;新考生和异地(外省)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材料包括: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还应提供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工作年限证明;

  6.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省直考生先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查花名册》(附件2),于7月25日携带花名册和审核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建厅现场资格审核(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当地人社、住建部门负责。各市人社、住建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在后台设置本市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并于7月27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和网上确认工作。

  为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资格审核部门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凡在报名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有关资审部门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2018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费按客观题每科61元、主观题每科70元的标准收取。(以上缴费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7月30日17:00前登陆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考生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应选用带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试院将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请考生于9月11日16:00后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作,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回收。

  (二)省直管县考务安排

  广德县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

  (三)其他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组织工作依据《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组织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花名册

  2018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