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合同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是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 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1.不得违法发包;
2.提供必要施工条件;
3.及时检查隐蔽工程;
4.及时验收工程;
5.支付工程价款。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
无效合同的特征是(1)具有违法性 (2 )具有不可履行性( 3 )自订立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