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监理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监理对工地负有监理责任,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临理(针对项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依据监理实施细则进行,施工方要提前24小时申请旁站监理),巡视临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进行监管;
总监:并不是天天在现场,他可以管几个工地,一般管大事,如建设单位拔付工程款,竣工验收需要总监签字;
专业监理:必须在现场,只管一个工地,一般是工地上的事,如材料、设备使用或安装,需要他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有几项对监理的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业主);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工的,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由总监主持,专业监理编制,完成后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业主;
监理实施细则:在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工程,以及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需要编制实施细则,它应在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编制,并报总监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