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制度
一、知识产权
1、分类:
(1)按客体分类:A,作品;B,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C,商标;D,地埋标志;E,商业秘密;F,集成电路布图设计;G,植物新品种;H,法定的其它客体;
(2)按类型分类:A,著作权;B,专利权;C,商标专用权、D,发现权、E,发明权,F,其它科技成果权;
2、法律特征:
(1)人身权的财产权的双重性;
(2)专用性,绝对的排他性;
(3)地域性;
(4)时间性;
3、专利权,
(1)概念:专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制造,使用和销售的专用权;
(2)分类: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基本要求:
A,发明: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B,实用新型: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C,外观设计:新颖性,富有美感,适于工业应用;
(4)期限(均自申请日起算):
A,发明:20年;
B,实用新型:10年;
C,外观设计:15年;
4、商标专用权
(1)概念: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
(2)分类: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内容:只指财产权,由使用权和禁止权两方面组成(设计者的人身权由著作权法保护);
(4)保护对象:注册商标(由商标法保护,而没注册的商标由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5)期限(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A,有效期为10年;
B,续展应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在此时间内未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6)转让和使用许可
A,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B,双方签定使用许可合同,由许可人监督被许可人,保证质量;
5、著作权
(1)概念:作者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用权,在我国也叫版权;
(2)客体:作品(即思想,理念的表达形式);
(3)主体:
A,单位作品(如招投标文件,著作权归单位所有);
B,职务作品
(A)一般职务作品:在上班,但没用公司的资源自个完成的作品,其著作权归作者,单位可优先使用,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
(B)特殊职务作品:在上班,利用了公司的资源,如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等;其署名权归作者,其它权利由单位享有;
C,委托作品:按合同约定,没合同的归受托人;
(4)保护期:
A,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期阴不受限制;
B,个人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期限为终生及死后50年(第50年的12月31日);
C,单位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期限为50年(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5)计算机著作权的限制
A,用户的权利:装入相关装置内使用,备份,必要修改;
B,合理使用:为学习和研究,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二、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
1、专利权的保护;
(1)保护范围: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诉前禁令
A,即在起诉前,对有证据证明他人在侵权的行为,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
B,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C,法院在接受申请之时起48小时作出裁定,有特情况的可顺延48小时;
D,裁定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应立即执行,若当事不服裁定的,可申请复议一次;
2、商标权的保护;
(1)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A,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类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B,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C,伪造,擅造或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D,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其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三、建工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
1、侵权承担的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2)排除妨害;(3)削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赔偿损失的计算
(1)若算不清时,按以下顺序计算:以权人所受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益——参照许可费的合理倍数;
(2)按规定侵犯专利权的3-500万元,著作权和商标权的300万元以下;
2、侵权承担的刑事责任
(1)侵犯商标权的
A,假冒注册商标罪;
B,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C,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2)侵犯著作权的;
A,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的;
B,销售侵权复制口罪,以营利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