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合同
1、承揽合同:
(1)主要形式: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
(2)特征:A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为标的;B 它是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C 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接受监督,但不受指挥;
(3)义务:A 按约完成承揽工作;B 材料检验;C通知和保密;D 接受监督检查和妥善保管工作成果; E 交付符合质量要求工作成果;
(4)权利:A 定作人按约提供材料和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B 定作人支付报酬(承揽人有留置权或拒绝交付);C 依法赔偿损失,若承揽的过失,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定作人的过错,则承担相应的责任;D 定作人验收工作成果;
(5)解除:A 承揽人的法定解除权(若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可催告,逾期履行,解除合同);B 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C 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赔偿承揽人损失,可随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