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分类:1
代理制度:1代理权限范围 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 3代理行为必须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属于被代理人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
未作表示,视为同意 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是同级关系
不得委托代理建设活动:1禁止全部转包 2禁止全部肢解分包
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终止:1 完成 2 取消 3 辞去 4 丧失 5 死亡 6终止
转代理:
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的后果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
表见代理
法的制定机关
南京总部: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南京财经大学科技楼B座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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